返回範本入口消保法 §19
客訴答覆範本 · 賣家視角

七天鑑賞期請求答覆範本

客人主張依消保法第 19 條 7 日內解約退貨。先判斷是否屬於通訊/訪問交易、是否在 7 日內、是否屬合理例外情事,再決定接受或婉拒。

法源

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,不在此限。

消保法 §19 第 1 項(pcode J0170001/19,2026-05-23 全國法規資料庫驗)

判斷要點

收到客人解約請求時,依序檢查:

  • 是否為「通訊交易」(網路、電視購物、電話訂購、郵購)或「訪問交易」(業務員上門推銷)?實體門市購買原則上不適用。
  • 是否在「收受商品後 7 日內」提出?逾期不適用。
  • 是否屬於行政院公告之「合理例外情事」?包括:易腐商品、客製化、已拆封影音/個人衛生用品等 7 類。
  • 若你未依 §18 提供「解除契約相關資訊」,7 日從「補提供之次日」起算(但最多不超過 4 個月)。

接受解約 — 範本

適用情形:客人符合 §19 要件,本店無正當理由拒絕。

接受版範本
親愛的 ___ 您好:

收悉您於 ___(日期)來信,主張依消保法第 19 條於收受商品後 7 日內解除契約。

經查您的訂單(訂單編號:___)屬通訊交易,且於 ___(收貨日)之 7 日內提出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,符合消保法第 19 條規定,本店同意您解除契約。

請依下列方式辦理退貨:
1. 請於 ___(日期)前將商品退回以下地址:___
2. 退貨商品請維持收受時之狀態,含原包裝及配件
3. 收到退貨並驗收完成後,本店將於 ___ 日內全額退款至您原付款帳戶

退貨運費依消保法第 19-2 條規定,由本店負擔。

如有疑問請聯繫客服 ___。

___ 敬上
___(日期)

婉拒解約 — 範本

適用情形:商品屬合理例外(客製化、已拆封影音、易腐等),或非通訊/訪問交易。

婉拒版範本
親愛的 ___ 您好:

收悉您於 ___(日期)來信,主張依消保法第 19 條 7 日鑑賞期解除契約。本店在此說明:

依消保法第 19 條第 1 項但書及行政院公告之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下列商品/服務具合理例外情事,不適用 7 日鑑賞期:

  ___(請依實際情況勾選,例如:)
  •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
  •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
  •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
  •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
  •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(且經消費者事先同意)
  •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

您所購買之 ___(商品名稱)屬於上述 ___(適用情形),故無法依消保法第 19 條解除契約。

如商品有瑕疵,您仍得依民法第 354 條至第 365 條主張瑕疵擔保權利。請另行來信說明瑕疵情形,本店將依規定處理。

___ 敬上
___(日期)
使用限制:本範本僅供「店家對客戶答覆」用途,需依個案事實調整。不撰寫訴狀、答辯狀、和解書等法律文書(律師法 §41)。涉及訴訟或重大金額,請諮詢執業律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