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edium修正民刑法系

刑事訴訟法198

2020-01-01 2023-12-15

刑事訴訟法 第 198 條:新增 5 款、刪除 2 款

結構化變動

刪除款項
就鑑定事項有特別知識經驗者。(刪除)一、
刪除款項
經政府機關委任有鑑定職務者。(刪除)二、
新增款項
(無)因學識、技術、經驗、訓練或教育而就鑑定事項具有專業能力者。一、
新增款項
(無)經政府機關委任有鑑定職務者。 鑑定人就本案相關專業意見或資料之準備或提出,應揭露下列資訊:二、
新增款項
(無)與被告、自訴人、代理人、辯護人、輔佐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有無分工或合作關係。一、
新增款項
(無)有無受前款之人金錢報酬或資助及其金額或價值。二、
新增款項
(無)前項以外其他提供金錢報酬或資助者之身分及其金額或價值。三、

修正前

鑑定人由審判長、受命法官或檢察官就下列之人選任一人或數人充之:
一、就鑑定事項有特別知識經驗者。
二、經政府機關委任有鑑定職務者。

修正後(現行)

鑑定人由審判長、受命法官或檢察官就下列之人選任一人或數人充之:
一、因學識、技術、經驗、訓練或教育而就鑑定事項具有專業能力者。
二、經政府機關委任有鑑定職務者。
鑑定人就本案相關專業意見或資料之準備或提出,應揭露下列資訊:
一、與被告、自訴人、代理人、辯護人、輔佐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有無分工或合作關係。
二、有無受前款之人金錢報酬或資助及其金額或價值。
三、前項以外其他提供金錢報酬或資助者之身分及其金額或價值。

資料來源 law.moj.gov.tw 公開版次 + Wayback 歷史快照;結構化萃取由 packages/law-diff 完成,未涉及人工法律意見,個案請洽執業律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