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igh修正勞動法系

職業安全衛生法45

2020-01-01 2025-12-19

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45 條:金額由 十五萬元 改為 七十五萬元;比例由 (無) 改為 二分之一;新增 2 款、刪除 2 款

結構化變動

金額
十五萬元七十五萬元+400%
比例
(無)二分之一
修改款項
違反第六條第二項、第十二條第四項、第二十條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 二十一條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二十二條第一項、第二十三條第一項、 第三十二條第一項、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三十八條之規定,經通知 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。違反第六條第二項、第十二條第四項、第二十條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二十一條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二十二條第一項、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二項後段、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一項第二款、第三項、第二十三條第一項、第三十二條第一項、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三十八條之規定,經通知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。一、
刪除款項
違反第十七條、第十八條第三項、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八條、第二十 九條第三項、第三十三條或第三十九條第四項之規定。(刪除)二、
刪除款項
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,應給付工資而不給付。(刪除)三、
新增款項
(無)違反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、第十七條、第十八條第三項、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、第二項、第五項、第二十六條、第二十七條、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二十八條、第二十九條第三項、第三十三條或第三十九條第四項之規定。二、
新增款項
(無)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,應給付工資而不給付。 有前項規定情形之一者,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、性質或違反情節,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。三、

修正前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:
一、違反第六條第二項、第十二條第四項、第二十條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
    二十一條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二十二條第一項、第二十三條第一項、
    第三十二條第一項、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三十八條之規定,經通知
    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。
二、違反第十七條、第十八條第三項、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八條、第二十
    九條第三項、第三十三條或第三十九條第四項之規定。
三、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,應給付工資而不給付。

修正後(現行)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:
一、違反第六條第二項、第十二條第四項、第二十條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二十一條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二十二條第一項、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二項後段、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一項第二款、第三項、第二十三條第一項、第三十二條第一項、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三十八條之規定,經通知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。
二、違反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、第十七條、第十八條第三項、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、第二項、第五項、第二十六條、第二十七條、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二十八條、第二十九條第三項、第三十三條或第三十九條第四項之規定。
三、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,應給付工資而不給付。
有前項規定情形之一者,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、性質或違反情節,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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