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消費爭議模組J0170001/11-17 ✓ verified
消保法 §11–17 · 賣家視角
定型化契約合規檢查
11 項紅旗 checklist,依消保法 §11-1 審閱期、§12 顯失公平、§14 異常條款、§17 應記載 / 不得記載分類。逐項勾選你的定型化契約有無踩到,自動算風險分數。
法源
§11-1: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,應有 30 日以內之合理期間,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。§12: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,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,無效。§14: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非消費者所得預見,不構成契約之內容。§17: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,公告規定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之事項。
消費者保護法 §11–17(pcode J0170001 / flno 11、11-1、12、14、17,2026-05-23 全國法規資料庫驗)
經營者提醒:本 checklist 為 §11–17 條文 + 行政院消保處公告應記載/不得記載事項之機械式比對,僅供風險自查。實際個案中條款是否「顯失公平 / 異常條款」由法院個案認定。重大契約建議由執業律師全面重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