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消費爭議模組J0150002/21 + J0170001/22,51 ✓ verified
公平法 §21 · 消保法 §22 · §51 · 賣家視角
廣告不實風險評估
廣告與商品實況有落差,店家面臨三層風險:公平會行政罰鍰、消保法 §22 廣告即契約、§51 懲罰性賠償。輸入廣告落差程度、過失等級、單價與已售出單位數,一次評估三條法源風險敞口。
法源
公平交易法 §21: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,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,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,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。違者主管機關得處 5 萬元以上 2,500 萬元以下罰鍰。消保法 §22: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,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。消保法 §51:故意 5 倍以下 / 重大過失 3 倍以下 / 過失 1 倍以下懲罰性賠償金。
公平交易法 §21(pcode J0150002 / flno 21)、消保法 §22+§51(pcode J0170001),2026-05-23 全國法規資料庫驗。
經營者提醒:本工具給最壞情境上限數字,幫你看「最大暴險」。公平會實際罰鍰由主管機關依違法情節裁量、§51 懲罰倍數由法院裁量;改正情形、和解進度都會大幅降低實際金額。涉及行政函查或訴訟請諮詢執業律師。